1.协会性质:
本协会是一个非盈利的民间社团组织,是与互联网(含无线互联网,下同)及信息服务有关的单位(或团体、组织、部门等)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、全省性社团组织;是经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批准,省民政厅核准注册,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法人组织。
2.协会宗旨:
联合省内与互联网及信息服务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,代表湖南省参与国际、国内组织的交流活动;对内组织制定行约、行规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,实现行业自律;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,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,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;保障国家利益、企业利益和用户利益,普及网络知识,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网络;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3.协会职责:
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条例;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互联网及信息服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;协助政府制(修)定有关互联网及信息服务的发展政策、法规及国家、行业标准,并推动其贯彻执行;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反对不正当竞争,反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,促进"行规行约"的建立和完善;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互联网及信息服务发展情况,市场发展趋势,经济预测等信息,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、技术、产业、市场导向工作;广泛开展互联网及信息服务学术交流;积极开展互联网及信息服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;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,组织省内外互联网及信息服务新产品、新技术展览、展销,为企业开拓省内外市场服务;建立湖南互联网及信息服务基地,研究推广适合湖南的互联网及信息服务新技术;协助企事业提高产品、服务质量,积极参加有关互联网产品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,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;开发信息资源,编辑出版互联网书刊、声像资料;完成政府或会员交由协会办理的其他事项。
湖南省互联网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。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由常务理事会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,并对会员大会代表大会负责。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,秘书长主持协会开展日常工作。